谢佳佐主任参加“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 作者:元绪 发布日期:2016-08-15 454

2016年8月11日上午九点,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成都召开,我所主任谢佳佐作为律师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侍俊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厅长邓勇主持会议,省法院院长王海萍、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出席会议并对本系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侍俊在讲话中指出,推进全省司法体制改革需要从以下几点着手:首先,深入领会和贯彻中央、省委司法改革文件精神,了解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基石,且改革势在必行。我省应当要全面建立司法责任制,落实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司法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追究机制,依法放权到位,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提高办案质效健全责任及权力清单、案件质量评估、司法业绩考核、业务管理相关办法,依托信息化平台,规范审判和检察工作流程,做到全程留痕、规范管理;深化司法办案信息公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自觉接受全方位监督;深化司法办案信息公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自觉接受全方位监督。要加快完成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把好法官检察官遴选关,注重考察实绩和独立办案能力,考试考核的程序、标准和结果要在本单位全程公开,确保考试考核公开公正。要统筹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其次,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推进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充分发挥具体领导、牵头抓总、协调各方作用,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抓好配套改革任务的实施,各级法院检察院要落实好改革的主体责任,推动改革落地落实。最后,要全面推进各试点的成功经验,不断扩大司法体制改革的范围。

       此外,巴中市法院、成都市检察院、武侯区法院、马边县检察院4个试点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司法体制改革不仅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成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因而意义重大。推进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构建一个公正、高效、简明、周密、先进、扬弃、便民、适国的司法体制,建设法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踏出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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