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7月29日下午,元绪所在会议室举办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培训会。培训会由元绪所二部部长甘恬律师主讲,元绪所主任谢佳佐、执行主任殷盛博士、各部部长、全体授薪律师、实习及助理人员、部分提成律师参加培训。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指明了方向,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在依法行政方面扮演重要角色。主要包括以下功能: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咨询论证工作,协助政府法制部门做好相关行政文件的审核清理工作,及时清理出各类不合规定的红头文件、会议决定、规章制度等;围绕政府重大投资合作项目、重大项目建设等经济活动的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参与政府部门一些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文书审核、争议解决等工作,努力防控法律风险,做好与法律活动相关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法律服务;做好招商引资投诉的协调处理工作,依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参与社会相关领域各种矛盾纠纷的依法调处工作,积极推动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促进社会稳定。
甘律师长期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目前担任了数十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甘律师首先结合“法治政府”的时代背景,高屋建瓴地论述了政府法律顾问的政策支持、广阔市场。随后,结合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特殊性,从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服务特点、工作要点等方面总结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经验。并以自己的服务对象为例,详细地讲述了顾问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方法。最后,提出了在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的几点注意事项。
培训结束时,甘律师呼吁元绪律师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且强调“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既是时代所需,也是大势所趋”。